概述: 2024年7月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1家医疗器械运营公司网络出售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督查看...
2024年7月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1家医疗器械运营公司网络出售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督查看,经查,该公司在京东渠道出售医疗器械,未依规则树立并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载准则。
法律根据和处分: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的行政处分。
法律根据和处分: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网络出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则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医疗器械网络出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十条作出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的行政处分。
2024年9月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1家药店展开药品网络出售进行日常监督查看,发现该店在美团、饿了么等渠道出售处方药,处方审阅、分配、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。
法律根据和处分: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》第16704条的规则,三明市三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作出责令期限改正,给予正告的行政处分。